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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拟调对象的确定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综合分析,客观评价,写出考察报告,提交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研究提出拟调对象,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十一、公示和办理调动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调对象进行审批同意后,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二、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工作公告发布后,各县(市)及各部门不得突击提拔或晋升参加遴选人员的职务。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遴选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十三、未尽事宜由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州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
8233626(报名咨询)
8252725(传真)
联系人:戴绍程
州人社局职位管理和考核奖惩科 8239802
监督电话:州政府办监察室 8259678
原标题: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1-4.zip
1、2017年黔东南州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2017年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3、同意报考证明.xls
4、报名承诺书.doc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