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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选调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为1:5及以上的,考察比例为1:2;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为1:4或1:3的,考察比例为1:1.5。
7月下旬,各选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也可以根据各自职能特点和岗位要求,增加一些考察项目和考察要求,如开展一次调研,撰写调研报告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十、体检
体检在7月底前完成。各选调单位组织拟选调人选在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十一、确定拟选调对象
各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选调单位集体研究讨论,依选调计划数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按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后,在中国萍乡政府网、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官网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拟选调人员试用半年(已在选调单位跟班学习的由选调单位视情况而定),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选调单位按管理分工分别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申请调配。如试用期不符合选调单位要求,退回原单位,可重新从原考察对象中递补进行试用。
十三、政策咨询
中共萍乡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6817391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 6835158
原标题:萍乡市2017年部分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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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萍乡市委组织部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