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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文字表达能力和思维分析能力,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根据笔试合格线分数由高至低,按照拟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3、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4、若报名人数少于5人,取消后续选调工作;若报名人数10人以下,可根据实际情况选调1人。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名次从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安排至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4年11月3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二)拟选调公务员入职后,执行我市现有的公务员管理规定及新区调配规定。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
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