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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事项
报名者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和工作简历);
2、学历、学位、法律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
3、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4、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5、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附带照片)。
报名者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将以上资料邮寄或传真至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四、遴选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确定拟遴选人员-报省高院审核(通过)-调入(注:被录用的人员,5年内不得外调;商调过程中原单位调出手续由本人自行办理;房子及家属问题自行解决)。
确定商调人员后,先办理补员审核手续(省高院审核个人档案),待批准后方可调入。
资格审查(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有关事项
(一)待遇。员额纳入编制内,按公务员工资标准和南票区的工资水平确定工资和法官的福利待遇。协助办理本人的户口关系。
(二)任职。遴选人员在原单位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的,转任南票区人民法院主任科员;在原单位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副主任科员的,转任南票区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在原单位担任科员职务的,转任南票区人民法院科员。
(三)网上登录查询:
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
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www.hldfy.com)
南票区政府网(www.nanpiao.gov.cn)
(四)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法院
邮编:125027
电话:葫芦岛市南票区法院政治处0429—4928011
传真:0429-4928088 电子邮箱:npfyzzc@126.com
报名日期:2014年12月5日-12月20日
中共葫芦岛市南票区委组织部
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