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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并列入围面试;如低于1:2则全部列入面试;笔试中有缺考科目的考生不得列入面试对象。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3)面试设评委小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规定依法组成。
(4)面试总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计算,保留小数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面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6月上旬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3、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公共知识×40%+专业知识×60%+优惠加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职务高低进行排名;职务相同的,按学历高低进行排名;学历相同的,按工龄长短进行排名。
(四)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市交易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选聘单位和选聘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有体检不合格的,可视情况从未入围人员中依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也可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数。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入围考察政审人员名单,主要考察该选聘对象“三龄两历”、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有考察不合格的,可视情况从未入围人员中依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也可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数。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选聘人员,并将拟选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格材料原件、复印件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拟选聘人员名单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选聘人员被实名举报的,依法进行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如有人被取消选聘资格,可视情况从未入围人员中依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也可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