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进行,不限制名额。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27日9:00至5月4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大学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2、报考者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审批(备案)表》(以下简称《遴选审批表》),并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
特别提醒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它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将《遴选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者将审核盖章后的《遴选审批表》传真至自治区党委改革办进行审核。自治区党委改革办传真电话详见《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改革办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需要注意的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简章,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自治区党委改革办接收到报考者传真的《遴选审批表》后,48小时内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可于2014年4月29日 9:00至5月6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传真《遴选审批表》的报考者,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确认
通过审查的报考者,登陆网站查询报名结果,并通过网上支付工具,于4月27日9:00—5月6日24:00间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人,完成交费,报名成功。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须于5月8日至10日,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汉文制卷,需使用汉语文(言)答题,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面试分别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5%,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5%,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为一科,笔试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理论政策水平、基本知识素养及文稿写作等方面的综合能力。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11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2014年5月中旬,报考者可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站查看笔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