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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临沂市直部分机关和事业单位遴选110人公告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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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职位(岗位)遴选计划1:3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计划遴选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遴选计划。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通知将在临沂党建网、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面试前,遴选机关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向遴选机关提交本人身份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录用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推荐表》、《诚信承诺书》以及遴选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除公务员登记表、录用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提供复印件外,其他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试组织。除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面试外,其他职位(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方法百分制计算:笔试为综合类的,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为文字材料写作类的,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为教育类的,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试讲)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岗位),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面试考场同一场次其他达到规定比例职位(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

考察采取差额方式进行。根据遴选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遴选岗位计划1-2名的,考察对象差额1名;遴选岗位计划3至4名的,考察对象差额2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考察范围。考察对象确定后,由遴选机关成立考察组,通过实地考察方式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按干部档案专项审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及有关信息进行审核。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遴选机关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报市遴选工作主管部门。

(二)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市遴选工作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遴选机关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遴选机关报经市遴选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同岗位其他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体检合格人员放弃遴选资格,要向遴选机关写出书面申请,经市遴选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在同岗位其他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由遴选机关按照有关程序,向市遴选工作主管部门提出任用意见。市遴选工作主管部门在临沂党建网和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市遴选工作主管部门办理调动手续,遴选机关按遴选职位(岗位)兑现待遇。

七、其他

公开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报考人员在遴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在哪个环节发现,在哪个环节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取消其遴选资格,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遴选工作公平、公正的,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临沂市市直部分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2.doc

1:《2017年临沂市市直部分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2017年临沂市市直部分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答》

3:2017年临沂市市直部分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审核推荐表.doc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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