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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州司法局党委研究确定正式考调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试用
考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以考察人岗适应度。
(八)递补
以上各环节,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者,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递补,每环节仅递补一次。
(九)调动及最低服务年限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通过本次考调调入州司法局的公务员,在州司法局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考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考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七、本公告由考调单位负责解释
本公告由凉山州司法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4-2162154
监督电话: 0834-2168143
原标题:凉山州司法局关于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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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司法局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