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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核
面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审核,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桂平党建网进行公布并通知个人。专业审查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年版)》(附件4)。
(三)面试
本次公开选调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限制,报考同一选调职位的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均列为面试人选。考生参加面试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桂平市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面试内容。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5月14日上午8:30开始,地点在桂平市委党校。
(四)组织考察
考察人选面试成绩须在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对报考同一选调职位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以及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桂平市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研究后,按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定考察人选。如考察人选经考察不合格的,职位可空缺,也可经桂平市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根据面试成绩递补考察人选。考察事项包括查阅个人档案、组织谈话、对报名提供的材料核验原件等环节,综合考察拟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由桂平市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择优研究确定选调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选调对象,按照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调动和任职手续。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计算,均截止计算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
(二)选调对象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本公告由桂平市委组织部、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开选调咨询电话:0775-3382401、0775-3324667 。
原标题:桂平市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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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桂 平 市 委 组 织 部
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