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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笔试满分120分。设定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选调岗位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满分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试讲
县委党校选调教师笔试结束后,按选调岗位1:5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同时进入试讲,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以及教学能力等,时间20分钟,试讲教材另行公告,满分100分。考生试讲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的试讲成绩。为确保招聘人员素质,设定试讲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试讲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
应试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试讲)成绩5:5比例合成。根据选调名额和报考人员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主观题得分高低确定排序)。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选调岗位要求,重点考察应试者思想品德、遵纪守法、敬业精神、实际工作能力及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环节可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录用
考察、体检合格者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正式选调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调动手续。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递补一次。
七、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会同选调单位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县编办全程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
信息查询。本次公开选调有关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寿县政府网”、“寿县先锋网”查询、查阅。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4022359,县委组织部:4412380,县编办:2759887,县人社局4022389。
咨询电话:4021424,4021171。
原标题:2017年寿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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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寿县县委组织部
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