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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和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各遴选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实施。各遴选机关根据参加遴选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遴选计划人数在2人以上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考察对象的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5:1。
(二)各遴选机关应组织考察对象体检。体检机构从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名单中选取,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因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遴选资格,造成遴选职位没有考察对象的,遴选机关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遴选机关提出。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一)考察对象考试综合成绩不作为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各遴选机关党组(党委)根据参加遴选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以及体检等情况集体研究,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从考察对象中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同步在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由各遴选机关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三)考生在报名后到办理公开遴选转任手续前,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转任职务按公开遴选对外公布的职位确定。
(四)遴选人员需在新遴选机关(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方可交流到其他机关(单位)。
七、咨询服务和考务监督
政策、技术和考务方面的有关问题,请先查询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如尚不清楚或拟对考务工作提出监督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或反映:
(一)政策咨询和考务监督。党群系统:0591-87875512,政府系统:0591-83761725。服务时间为遴选期间正常上班时间。
(二)职位咨询。关于遴选职位资格条件、专业限制、资格审核、面试等方面问题,可拨打《遴选职位表》中各遴选机关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服务时间同上。
(三)银行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指定建设银行“龙卡”作为支付网上报名费的结算工具,请报考者在报名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以下人员报名费不予退还:逾期未下载打印准考证的;因未按时提交合格照片,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下载打印准考证但未参加考试的。
(三)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遴选机关均不指定本次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是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遴选机关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本网站了解最新信息。
(五)本公告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度福建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公务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