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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遴选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即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报考资格条件。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遴选资格。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如果递补,应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经怀化市审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遴选对象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试用与转任
公示无异议后,拟遴选对象试用期3个月,由怀化市审计局与拟遴选对象所在单位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满且合格者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不合格的返回原工作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遴选对象的原行政职级按报名时的行政职级确认,在遴选过程中晋升的职级不予认可。
(二)参加公开遴选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经本次公开遴选调入怀化市审计局之后,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其他未尽事宜,由怀化市审计局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研究解释。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45-2219227(怀化市审计局监察室)
原标题:怀化市审计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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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审计局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