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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西双版纳州司法局遴选公务员1人公告

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 2017-04-01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一)发布公告。通过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西双版纳州政务网站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均可报名。报名者如实填写《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可通过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2份、《报名登记表》2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片5张,到州司法局政治部501室报名。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遴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3。

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至4月9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司法局政治部501室

地址:景洪市宣慰大道98号

电话:0691—2122207

(三)资格审查。由州司法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内容结合遴选职位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进行闭卷考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职位从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

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应试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占30%加权计算。(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人选按遴选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州司法局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纳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西双版纳州政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和监督

(一)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欺瞒组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试或遴选资格,并报请公务员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二)从事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遴选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咨询电话:0691—2122207(州司法局政治部)

监督电话:0691—2145524(州司法局监察室)

原标题:2017年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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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9.doc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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