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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新要求,着力构建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通、富有活力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黄梅县纪委和县委巡察办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5名(职位代码01)
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4名(职位代码02)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全县党政群机关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且已进行登记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较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作风扎实,踏实肯干,有吃苦和奉献精神,自我要求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密意识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财务会计类、公安学类、经济学类、金融学类、中文类等专业优先;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新录用县直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2014年以后(含2014年)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和选调生在乡镇工作必须满最低服务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报考人员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至2017年3月3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情形的。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3月31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在县人社局网站上发布遴选公告。
(二)公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到2017年4月7日,由各地各单位综合确定推荐报名人选,于2017年4月7日下午17:00前将相关报考材料集中报送到县纪委组宣部。地点:县委办公楼五楼县纪委组宣部,咨询电话:0713-3334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