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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重庆涪陵区教科所选调教研员5人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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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

1.笔试(分值为100分):

(1)时间:2017年4月8日,上午08:30—10:30。

(2)地点:另行通知。

(3)方式: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

(4)内容:为教育科研理论知识和基本能力;

(5)成绩公布:2017年4月9日,笔试成绩在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查询,并在区人力社保局办公楼张榜公布。

2.面试(分值为100分):

(1)时间:2017年4月9日上午08:30—下午18:00。

(2)地点:另行通知。

(3)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能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3.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

4.确定拟选调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层次选调学科的名额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若最后一名拟选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进行排序高者优先。若以上情况均相同,则由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再组织一次加试,并按加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

(三)体检

拟选调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9号)和《关于修改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16号)的规定执行。选调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若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缺额,则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区委教育工委对确定的拟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师德行为、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政审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选调资格。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委办公楼、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选调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由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调的相关手续。

六、有关事项

(一)公开选调的人员调入区教科所后,从调入次月起在区教科所核定的空缺岗位内参加竞聘。

(二)公开选调的人员调入区教科所后,原执行有农村学校教师津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贴和乡镇工作津贴的,从调入的次月起停止执行。

七、选调纪律

(一)公开考试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选调工作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公开选调工作实行监督制度。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的监督。

(三)公开选调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公开选调工作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选调人员,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清退,三年之内不得参加选调;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涪陵区教科所公开选调教研员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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