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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实地调研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四)确定差额考察人选
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差额考察人选。
(五)考察
1.初步考察。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查阅档案等。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再列为考察人选。
2.实践考察。安排考察人选到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察局跟班实习(以借调形式)3个月,进一步考察现实工作表现。
(六)公示和转任
依笔试、面试、体检及两轮考察情况,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调人选及拟任职位。拟调人选有关情况在茂名廉政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三、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四、有关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市纪委组织部询问。
本公告可查阅茂名廉政网、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原标题:茂名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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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茂名市纪委 茂名市监察局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