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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步骤和程序
公推优选工作从2014年11月下旬开始,至2015年1月中旬结束。
(一)宣传发动(2014年11月下旬)
由县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竞选办”)通过无密级公文传输系统、广播电视台、先锋网站和张贴公告等方式发布《天峨县2014年公推优选部分科级领导干部拟任人选简章》。
(二)公开推荐、报名(2014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
公开推荐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三种方式进行。三种推荐方式具有同等推荐效果。
1.组织推荐。各有关单位召开党委(党组)或者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填报《2014年天峨县公推优选科级干部组织推荐表》(详见附件1)。
2.群众举荐。各级干部、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单独向组织举荐优秀干部。群众举荐须填报《2014年天峨县公推优选科级干部群众举荐表》(详见附件2),并署实名。不署实名的为无效举荐。
3.个人自荐。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人踊跃自荐。个人自荐须填报《2014年天峨县公推优选科级干部个人自荐表》(详见附件3),并署实名。不署实名的为无效自荐。
群众举荐须征得本人同意,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须经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同意。组织推荐、群众举荐,每个职位只推荐1名人选,同一人选只推荐1个职位;个人自荐,只能自荐1个职位。同一人选被推荐到不同职位的,由县竞选办征询其个人意见,确定1个推荐职位。
(三)资格审查(2014年12月上旬至12月中旬)
由县竞选办对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并公布。经审查合格人选与推荐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 5:1,达3:1不足5:1的职位,经请示上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方可进行推荐。达不到比例的,要减少公开推荐职位人数或者取消公开推荐该职位,被取消公开推荐的职位,推荐竞争该职位的人员,符合其他职位条件的允许其参与别的职位竞争。
(四)差额遴选(2014年12月下旬)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比例要求的推荐职位进入组织遴选,分适岗比选和竞职答辩两个环节。
1.适岗比选。县委组织部组织相关人员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进行适岗评价。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达1:5以上的,经适岗评价后,按照选拔职位1∶5的比例,产生进入竞职答辩的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达1:3不足1:5的(经请示上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进行推荐的职位),经适岗评价后,全部进入竞职答辩。竞职答辩人选名单由县竞选办向社会公布。
2.竞职答辩。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答辩。根据得分高低,按公开推荐职位人数与竞职答辩人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由县竞选办向社会公布。竞职答辩成绩能进入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同时列为考察对象。竞职答辩设旁听席,接受公众监督。
(五)组织考察与决定任用(2015年1月上旬至1月中旬)
1.组织考察。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根据适岗比选、面试、考察等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研究后,按1:2比例提交县委常委会票决。
2.差额票决。县委常委会按1:1的比例从每个职位的2名人选中投票表决拟任人选。
3.任前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在县有关媒体公布各职位的任用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