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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察
体检合格即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报考资格条件。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选调资格。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如果递补,必须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经怀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7天。
(八)试用和调动
公示无异议后,拟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由怀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返回原工作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调入人员的行政职级按报名时的行政职级确认,在选调过程中晋升的职级不予认可。
(二)经本次公开选调调入怀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后,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怀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解释。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怀化市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45-2232773(市工商局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怀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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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