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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要求:法律、建筑工程、海事专业(轮机、航海技术)、行政管理、急救医学、会计等相关专业。
详见《关岭自治县地方海事处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五、比选程序
(一)作好比选宣传工作,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从挂网之日起,七天后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为5天(周末除外)。
报名地点:关岭自治县地方海事处(新客车站四楼)
提供资料:《报名表》一份,参加工作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在报名审查后退还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近三年考核结果证明,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
根据比选条件要求,收集个人申请。
(三)根据报名情况,由比选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在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比选考察、撰写考察材料及汇报材料。
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1:2确定考察人员,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比选报名人员现实表现及谈话记录要充分体现公正,最后对所考察的人员分别形成考察材料及汇报材料。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拟调人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人员;
5.岗位调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报考人员与比选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亲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从事组织(人事)、财务、纪律监督岗位,也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确定拟调人员
根据考察组考察的情况及建议,报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确定拟调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拟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的,将拟调人员报告报分管副县长同意后,按管理权限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七、纪律及相关要求
比选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调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比选工作人员在办理调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比选公开、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取消调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0851-37229232、0851-37223421
监督电话:0851-37223142(中共关岭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岭自治县监察局)
原标题:关岭自治县地方海事处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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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自治县地方海事处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