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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面试。分别按照各岗位遴选计划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30%+资格审查赋分之和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
(5)组织考察。根据资格审查赋分、笔试成绩的30%得分、面试成绩的40%得分之和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报考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和用人单位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和群众认同度。组织考察总分为10分,评分方式按照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规则进行。
(6)综合成绩确定。综合成绩=资格审查赋分(总分值20分)+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组织考察成绩(总分值10分)。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视为主动放弃。
(7)公示。综合成绩确定后,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具体分三个节点公示,笔试、面试、总得分确定之后各公示一次,其中公示笔试成绩的同时公示资格审查赋分。公示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8)试用。公示结束后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如不能胜任该职位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纪律监督
为确保遴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成立县直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组织协调。县纪委(监察局)对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33-3321616)。
原标题:关于县直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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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县直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条件表
附件2:县直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泾川县委组织部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