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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南延津县教育体育局选调机关人员10名公告

延津县人民政府 201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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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县实际,经延津县教体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含会计工作岗位2名,计算机工作岗位2名,基建管理类工作岗位1名,其他工作岗位5名)。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能够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

(三)延津县在编在岗的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五年以上;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五)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报考会计工作岗位的,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七)报考计算机工作岗位的,必须是计算机专业毕业;

(八)报考基建类工作岗位的,必须是建筑类专业毕业或从事过基建类管理工作满两年以上的人员;

(九)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十)现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

4、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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