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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4年衡阳市纪委衡阳市监察局公开选调5人公告

湖南领导人才网 201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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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资格审查。市纪委、市监察局对报名者的相关信息,包括年龄、身份、工作时间、行政职级、发表的文稿等进行资格审查后,在衡阳反腐网公布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名单。最低开考比例为1︰5,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计划并予以公布。

  (四)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纪委、市监察局自行组织。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文字综合能力,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取前15 名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笔试组织、命题及阅卷均严格遵循保密原则,考试邀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全程指导监督。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突出职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综合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由市纪委、市监察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按有关政策规定组成。

  笔试时间初定12月中下旬周末时段进行,面试时间根据笔试时间另行安排。自动放弃面试及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情况从到低分原则实行依次递补,依次递补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3、总成绩。考生总成绩按笔试占70%、面试占30%计算综合得分。

  (五)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前5名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到现工作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选调领导小组对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录人员,并在衡阳反腐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考察对象经确认自动放弃、单位不同意调出或考察对象不合格的,由选调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如确定递补,则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并另行组织体检和考察。

  (八)试用和调入。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纪委、市监察局予以试用,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程序办理公务员调入手续。

  五、工作纪律

  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凡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选调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衡阳市纪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4-8866750、8866875;受理举报电话:0734-8866741(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原标题:中共衡阳市纪委衡阳市监察局2014年公开选调文字工作人员公告

  附:中共衡阳市纪委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衡阳市纪委

  衡阳市监察局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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