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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选调程序
1、报名。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定州市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复印)。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17:00
报名地点:定州市人社局,联系人李立强(咨询电话:2589823)
2、资格审查。根据选调范围和条件,由市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制发准考证。
3、笔试。考试范围为政治理论知识与时事政治、法律法规政策常识、职业综合能力、公文写作,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1比例进入体检。具体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5、考察。对笔试、体检合格人员由市选调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考察。
6、录用。笔试、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工作的,办理调动手续,不能胜任工作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相关待遇
选调人员身份不变、工资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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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