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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石家庄市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选调公务员5名公告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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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分别按100分计算。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写作和问题分析能力,由专职委托机构统一组织命题。笔试结束后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成绩,报考人员可登陆网站查询。

笔试时间:2017年3月10日上午9:0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依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职位计划与进入面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笔试最低成绩有两人以上分数相同的,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主要测试报考者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组织能力、工作应变能力及个性特征、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举止仪表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由专职委托机构统一组织。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对象差额2名。若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最低成绩有两人以上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取。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2.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等干部档案及任职回避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同职位其他考察合格对象中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递补。

(七)决定、公示与使用

考察结束后,由领导小组综合考试、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本人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能胜任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五、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市纪委驻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组全程监督下进行,笔试、面试全程摄像,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85812043

(二)参加公开选调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坚持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工作人员有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考录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选调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严重,在公开选调的任何阶段均由领导小组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以及选调资格。

六、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全程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选调过程的方式组织实施。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石家庄市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1-3.zip

附件1、石家庄市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选调公务员计划表

附件2、2017石家庄年市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3、石家庄市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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