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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4年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单位公开遴选10人工作方案

漳州人事考试网 201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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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审计局、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市森林公安局的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方案如下:

  一、遴选职位

  此次遴选工作人员共10名,其中:

  01职位: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02职位:漳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作人员1名;

  03职位:漳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作人员1名;

  04职位:漳州市审计局工作人员1名

  05职位:漳州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工作人员1名;

  06职位:漳州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工作人员2名;

  07职位:漳州市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2名;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报考01、05职位必须具备:

  1.已登记的在编在岗国家公务员。

  2.第一学历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4年12月1日),在县级以上党委办、政府办或乡(镇)党政办工作,或者在其他综合部门从事文字综合工作1年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文字综合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5.任职定级后,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二)报考02、03职位必须具备:

  1.已登记的在编在岗国家公务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02职位所学专业为卫生管理类或医学大类,报考03职位所学专业为土建类、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类或机械类。

  3.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4年12月1日),且从事文字综合工作或在发展改革系统工作2年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文字综合能力、宏观经济分析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5.任职定级后,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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