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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察与体检
按照规定程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准确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考察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考察人选的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五、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具体职位的要求,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遴选人选。
六、公示
按有关规定对拟遴选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人选,按有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八、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和参加考试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各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并注意来往途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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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