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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
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综合能力和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50分以上为合格。
笔试时间:12月6日09:00—11:30。
(三)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选任计划1:5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公务员登记表》或证明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人员身份的材料(按管理权限加盖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或市级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印章)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适岗评价和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上公布。
(四)适岗评价
适岗评价主要通过专业业务面试对考生进行岗位适应性评价,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五)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占30%,适岗评价成绩占40%合成,从到低分按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上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适岗评价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察与体检
按笔试成绩、适岗评价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40%、30%合成总成绩。按职位计划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用人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等情况。用人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与任职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出现不符合条件或其它特殊情况的,由用人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拟选任人选涉及调任的,按照《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四、纪律和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83605674(市纪委干部管理室)、12380(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8366518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监察室)。
五、本简章由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信息发布网站: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uaian.gov.cn)、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政策咨询电话:83605171(市委组织部)、8394181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络技术咨询电话:83647599(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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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江苏淮安市级机关选任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职位表.xls
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