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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4年12月7日(星期天)上午9:00。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前凭身份证、准考证到长寿区委党校教学楼候考室报到,逾期未报到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2.面试地点:长寿区委党校教学楼。
3.面试方式:待定。
4.面试比例: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根据同一遴选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若遴选职位名额与参加笔试人数小于1:3的,由遴选单位和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放宽面试比例。若进入面试人员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三)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1:2比例差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并列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差额考察)。体检时间:2014年12月8日(星期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遴选人员或者遴选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笔试、面试成绩不带入差额考察环节。体检合格人员按1:2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遴选单位要认真制定量化考察标准和工作方案,并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批准后实施。遴选单位要将考察有关事宜书面通知考察人选,并及时与被考察人所在单位进行沟通。考察重点为德、能、勤、绩、廉。考察结果量化计分,按分值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察结果为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若因体检、考察原因出现缺额的,由遴选单位商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进行递补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的其他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来确定,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则同时列为差额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各遴选单位综合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分别在长寿政府门户网、原单位和遴选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报考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职位,试用期为 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七、监督与咨询
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遴选政策咨询: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23-40661621
遴选事项咨询:由各遴选机关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遴选职位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