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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遴选机关人员2名公告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6-12-19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2)报考财务岗位:助理会计师+1分,会计师+1.5分,高级会计师+2分。

(3)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C证的加2分,获得A证的加4分。

2、面试加分

通晓侗语,能用侗语流利交流的+2分。

四、选调程序

(一)公告

面向社会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6日。

2.报名地点: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工室406室

3.咨询电话:18890678218 15874594488

4.报名要求:

(1)考生下载《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近期红底免冠1寸彩照2张(含电子版);

(5)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遴选证明。

(三)资格审查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负责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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