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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核
按选调职位数额1:1比例确定考核人员。进入考核人员,要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侧重了解考核对象近二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于龙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选调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调动、落编、工资等手续。
五、组织领导
成立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组 长:张忠友 县委常委、县纪检委书记
成 员:谢永昕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栗春林 县人社局局长
郑 波 县财政局局长
毕跃学 县编办主任
高 革 县纪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主任由谢永昕、高革担任,成员由组织部、政务中心(含县公共资源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二)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要严把报名、考试、选调三关,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要严密工作程序,加强保密工作。选调工作要做到程序清晰、严谨周密。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加强保密工作,若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工作实施方案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