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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结合我县县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巡察机构、党校6个单位缺编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择优选调32名工作人员,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岗位和数量
1、选调范围
全县行政机关和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政法专项编制人员)。
2、选调岗位和数量
县委办:选调5名文秘写作工作人员。
政府办:选调4名文秘写作工作人员。
纪委(监察局):选调6名工作人员,其中,文秘类专业2名,法律类专业2名,会计类专业2名。
组织部:选调8名工作人员。
巡察机构:选调4名工作人员。
党校:选调教师5名,其中,法律类和经济类教师各1名、政治历史哲学类(含非法律法学)教师3名,岗位性质为财政全供事业。
具体选调工作人员的岗位性质、数量以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1《西峡县部分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有关情况表》。
二、选调条件
(一)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业务素质优良,公道正派,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吃苦耐劳,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较高的文字写作能力。
3、与选调单位现职工作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其中:面向全县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选调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公务员身份(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面向全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选调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若是行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个人自愿,也可参加选调,考进后,转为事业编制。
5、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3、报名时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与办法
(一)发布公告
本实施方案经县委研究同意后,印发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并在本单位公布。2016年11月23日起在西峡党建网、电视台、行政中心等处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可由本人直接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单位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3日至12月8日
3、报名地点:县档案局三楼东(“四项机制”办公室)。
4、个人报名或组织推荐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⑴《西峡县部分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登记表》1式2份(《西峡县部分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在西峡党建网(http://www.xxdjw.com)下载打印);
⑵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1式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