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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文山州环境保护局选调州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中心会计人员1人公告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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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文山州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选调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2016年12月13日在文山州人社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选调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三)考试

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占总分40%,面试占总分60%。笔试成绩公示后,进入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出现成绩并列的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数,如达不到1:3比例的,则该岗位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综合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参加选调。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不指定用书,内容主要是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满分100分。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工作思路、岗位适应程度及实际工作能力。

3、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予以计算并公布。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第一名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文山州环境保护局负责,通过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个别谈话、走访、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选,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在文山州人社网和文山州环保网公示7天。公示期内如有举报,经调查核实属实的不予选调,空缺名额再按程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在办理调动手续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档案资料等进一步审核,发现条件不符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成立州环境保护局公开选调州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中心会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局办公室负责本次选调具体工作。

(二)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本次公开选调州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中心会计人员工作在州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本公告由文山州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文山州环境保护局公开选调州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中心会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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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山州环境保护局公开选调州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中心会计人员计划》.xlsx

2.《文山州环境保护局公开选调州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中心会计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文山州环境保护局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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