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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州司法局政治部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发给准考证(准考证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到州司法局政治部领取)。
(四)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前,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进入面试考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并依序递补符合资格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的方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加权计算。
(五)考察。根据考生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笔试及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范围。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对象,在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州司法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高慧钰 周冬云
联系电话:0691-2146083 0691-2122207
监督电话:0691-2145524(州司法局纪委)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州司法局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