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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公务员素质要求的知识、政法理论与实践、公文写作能力。笔试成绩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技能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心理素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名额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为准;笔试成绩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若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确定方式同上。
(五)考察
体检合格,列为考察对象。由县委政法委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通过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若考察不合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确定方式同上。
(六)决定与任职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经县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民权网站和调出、调入单位分别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试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从事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与参加选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585610 8551551
原标题:民权县委政法委公开选调机关事业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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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委组织部
民权县委政法委
民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