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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主要考查文字功底和综合写作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考试后,以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算总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区纪委监察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经区纪委监察局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鼎湖廉政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调入任职
经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肇庆市鼎湖区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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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鼎湖区纪委监察局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