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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者本人对所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调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调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六、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11月11日上午8:30—12:0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代领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领取。逾期不领取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七、开考比例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岗位),本次考调不设开考比例,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视为不合格。
八、考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处理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报考者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九、成绩公布
参考人员的成绩于面试次日在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十、考核
依考生报考岗位,从到低分,按对应的岗位数等额确定考核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委托考调单位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的内容、标准、程序等进行综合政审考核。同时,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批准同意,可在本职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公示
考试、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人员,在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3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二、办理调动
考察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到调入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而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三、纪律与监督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本次考调工作在县人社局纪检组全程监督下进行,同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
十四、特别提示
1.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县人社局在邻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考察、递补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咨询电话:0826-3268937
原标题:关于2016年邻水县部分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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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邻水县委组织部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