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贵州:2014年黔东南州黄平县司法局公开遴选2人公告

贵州人事考试网 2014-11-03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三)资格审查

  1、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有关材料进行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名额的比例达到3:1即可按程序进行遴选。

  2、准考证领取时间:笔试前一天由考生本人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黄平县司法局政工科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遴选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简单公文写作基础知识等。

  (2)面试。面试人选与拟遴选职位的比例为2:1,从笔试成绩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按职位计划遴选数1:1比例确定。体检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县纪委指导下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将体检合格人员按各职位计划遴选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采取发布考察预告,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如遇对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黄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八)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黄平县司法局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解释和确定。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