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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面试全程录像。
(四)体检
按选聘总人数1: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数。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五)考察
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六)聘用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县大学生村干部管理部门到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统一办理解聘手续,移交人事档案。
用人单位要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
(七)分配原则
对于选聘工作人员的岗位分配,以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自行选择的方式(如果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抽签的方式),统筹确定任职岗位。
四、信息查询
本次选聘有关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jin.gov.cn)进行发布。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选聘的后果自负。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
(三)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受到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原标题:2016年延津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干部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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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延津县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干部选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中 共 延 津 县 委 组 织 部
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