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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开展六盘水市林业局2016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石 市林业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李 瑜 人资社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德彬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吴加国 公务员管理科科长
杨 茂 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
廖均良 市林业局办公室副主任
严金梅 市林业局机关党办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林业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杨茂兼任办公室主任,廖均良、严金梅为办公室成员。
二、原则及标准
公开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三、遴选的职位和职数
遴选市林业局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四、遴选范围
本市县(区)、乡(镇)两级机关在编在岗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公务员(含参公)。
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五、遴选条件和资格
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两和以上公务员(含参公)工作经历;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熟悉办公室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试用期内的;
(五)所在单位或同级人事、组织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六)法律、法规、纪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遴选程序
遴选程序分为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与公示、试用与调动七个步骤。
(一)公告。在六盘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相关网站发布遴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