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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选调3人公告

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 201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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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10月24日前)

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按照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1的比例组织考试,无人报考或经批准减少选调名额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计划。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2.面试(10月31日前)

按照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名额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到底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面试前5个工作日在南宁市人事考试职称网发布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前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报考同一职位中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递补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计划。

面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

(三)组织考察与体检(11月7日前)

根据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市城市内河管理处公开选调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

按照体检人选与选调职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规定执行。如有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参加选调人员自愿放弃的,从同一职位参加选调人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体检费由参加选调人员负担。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11月17日前)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经市城市内河管理处党组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南宁市人事考试职称网、“中国水城·南宁” 信息网 (http://www.nnscb.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任人选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2016年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1.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2016年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2016年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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