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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考人员所有信息需为简章发布之日前(其中包括年龄、参加工作时间等信息)。凡符合遴选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可由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2的比例。
4.报考者须提交的资料:
(1)加盖公章的《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登陆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ksrsrc.gov.cn下载),报名表中“组织(人社)部门意见”栏须注明报考者身份(公务员、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其它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5.报名方式:报考者可选择现场报名、传真报名、邮件报名中的一种方式报名。通过传真报名的人员须将准备齐全的报名资料传真至报名处;通过邮件报名的人员须将准备齐全的报名资料扫描成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通过传真、邮件报名的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原件。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及资料进行审查,凡符合条件的在笔试前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占总成绩的50%。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含近期时事政治)。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和答题。
(四)面试
遴选1-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遴选3人以上岗位按照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以及与遴选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问答。面试以用人单位测评为主,纪检监察、组织、人社部门监督指导。
笔试、面试成绩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五)考察
每个遴选岗位一般按不低于1:2、不高于1:3的比例,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由遴选单位提出,由干部管理部门审核确认。考察由遴选单位组织进行,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养、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和岗位匹配度;对考察对象组织协调能力、业务技能、公文处理能力、计算机操作水平、“双语”水平等可一并进行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身份、服务年限、人事档案进行核查。部分单位需进行专业加试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在考察期间自行组织,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适用人选。为保证遴选工作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以空缺。
(六)公示和调动
遴选单位将调入人选报干部管理部门备案,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被公示人选须提供近期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体检合格人员,经会议研究,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各县(市)乡镇、及单位除涉密岗位和特殊岗位工作人员以外,不得限制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报考。
(二)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对遴选工作中伪造证件资料、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遴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对遴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认真审核把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地区纪检监察部门对遴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投诉举报。
(五)本简章由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公务员局及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喀什地区地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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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喀什地区地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016年喀什地区地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16年喀什地区地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