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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毕节市纪委第三纪工委的指导监督下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1.考试形式: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
2.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工业能源专业知识等。
3.考试时间:2014年11月30日,上午09:00——11:30。
4.考试地点:考场设在毕节市七星关区,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5.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2014年11月28日-2014年11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人事教育科(毕节市政府行政办公中心C栋西1314室)。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网站发布。
未完成笔试科目考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面试考场统一设在毕节市七星关区。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 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遴选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网站发布。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计划人数1:1确定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同一职位且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主要考察遴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并按要求出具廉洁自律等有关材料。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整个遴选工作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市第三纪工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各级组织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与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协商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8223401(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人事教育科)
监督电话: 8248943(毕节市纪委第三纪工委)
附件: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