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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娄底新化县人民检察院选调3人公告

新化县人民政府 2017-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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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审查。新化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检察院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

3、考试。(1)笔试。按选调职数和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材料写作,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2)面试。按选调职数和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当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面试采取100分制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笔试和面试两项分别按照60%、4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选调职数和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当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以学历高的优先(同等学历下一本优于二本,全日制的优于在职教育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则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5、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检察院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

如果考察对象有以下不符合选调的情形,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递补总次数(包含体检递补)不超过两次:(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2)虚报、误报年龄或出示假学历、假证明证件等弄虚作假的。(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有关规定的。

6、公示。经党组集体研究后,对拟选调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试用与调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公示结果,确定为试用对象,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5年最低服务协议,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2017年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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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新化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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