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作为扶贫专干选拔人选:
(一)属下列触犯刑律条规的:近三年内受过治安拘留、劳动教养、管制以上等行政或刑事处罚的,正在执行刑罚处罚的;有犯罪嫌疑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的;已经批捕、尚未接受审判或正在接受审判的;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二)在所规定的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三)其他不适宜选拔任用的人员。
五、主要程序
扶贫专干选拔工作的程序为村两委推荐、资格审查、面试、考察评议、公示录用等环节。
(一)村两委推荐
各村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确定为推荐对象,并填写推荐表。推荐时间:2017年7月28日—29日;地点:镇党政办。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7月30日)
由镇纪委、计生办、派出所、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负责对各村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7月31日)
由镇扶贫办、党政办、组织部、纪委组成面试小组,对各村推荐的对象进行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四)考察评议(8月1日)
由镇扶贫办、组织部对拟录用对象进行考察。
(五)讨论研究(8月1日)
镇党政联席会议综合面试成绩、考察情况、群众评议情况,对扶贫专干拟录用人选进行讨论研究,确定最终人选。
(六)公示录用(8月2日-6日)
对扶贫专干拟录用人选进行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录用。
原标题:王庄镇扶贫专干选拔公告
中共王庄镇委员会
王庄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