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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六安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29人公告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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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4.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违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市级机关遴选。

(六)体检和量化计分考察

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根据遴选职位计划数和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差额1人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

2.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指定的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被取消考察资格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3.考察前,遴选单位要对考察对象进行岗位适应性测试,测试设置情况详见《六安市2017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笔试、面试成绩不带入差额考察环节。量化计分考察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

4.考察期间,遴选单位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5.考察后,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党组(党委)研究后按照1:1的比例决定拟录用人选。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汇总遴选单位提出的拟录用人选名单,在遴选单位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所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市遴选办电话:3379495

原标题:六安市2017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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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xls

中 共 六 安 市 委 组 织 部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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