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8日9:00-8月9日16:00
报名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68号行政中心4号楼222室;
联系电话:0511-89666892、87053913。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如所需材料不全,应按要求补充报名材料,报名期间未补充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7月28日-8月10日。
本次选调考试开考比例为1:3。资格审核结束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计划。
(三)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由笔试、面试、履职评价组成,经百分折算后,按笔试、面试和履职评价得分3:4:3的比例综合计分,再按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并在市纪委“清廉镇江”网(http://www.zjjjjcw.gov.cn/)进行公示。
1.笔试。采取命题作文的形式,测试综合文字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2.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了解综合素养和业务能力。
3.履职评价。对学习经历、任职经历、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1. 体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2.考察审核。采取个别访谈、调阅干部档案、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五)讨论公示、办理手续
1.讨论决定。市纪委常委会听取综合考察情况,集体研究并进行差额票决,确定拟选调人员。
2.公示。在一定范围内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相关要求
选调工作坚持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的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工作人员如发生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选调公告由市纪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镇江市委巡察组、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镇江市纪委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