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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四川广元市遴选事业单位人员6人公告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7-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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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体检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由市教育局提前3个工作日电话通知本人,请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市教育局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复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八)公示和办理手续

遴选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党组集体研究后,在广元教育网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遴选单位、遴选岗位、考试成绩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遴选对象现任职务层次高于遴选岗位对应职务层次的,按遴选岗位对应职务层次聘用,不保留原待遇。如遴选对象不服从安排,取消遴选资格。

五、纪律监督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市教育局设立监督小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39-3263349

咨询电话:0839-3328052

原标题:关于2017年下半年公开遴选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1.2017年下半年广元市公开遴选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2.广元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教育局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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