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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权重各占50%。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选调计划数2倍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试者的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照选调计划数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6、公示和审批
对拟调人选,在“盐城政法网”公示一周。公示后,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三、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本着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接受社会监督。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市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盐城市委政法委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