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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威海市环境监察支队拟从全省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和范围
(一)选调计划:
威海市环境监察支队科员4人。
(二)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参照管理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 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登记手续,现任科员职务;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与报考单位人员构成应回避亲属关系的;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尚在试用期内的;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有其他影响任职使用问题的。
三、报名时间、方法及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单位同意后自愿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7日—11月10日(9:00—17:00)。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威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hrsks.gov.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威海市环境监察支队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经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后电子版发送至whhbbgs5233063@126.com邮箱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人员请按通知要求,携带本人相关材料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后,发放笔试准考证。相关材料主要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威海市环境监察支队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选调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选调计划(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