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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选聘事业单位领导干部1名公告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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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75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在吉林人大网站(http://www.jlrd.gov.cn)进行公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由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另行通知。面试前,由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17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吉林人大网站(http://www.jlrd.gov.cn)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5091613(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

报名仲裁电话:

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原标题: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开选聘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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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开选聘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报名表.doc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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